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要求;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紧缺岗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6、户籍(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5月12日;
7、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认证上相关专业如与报考专业不一致的,由主管局解释认定;
8、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本科、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本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与现工作单位同一经费形式的单位。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共有13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名
三、相关政策
1、卫生技术类岗位专项招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或招考紧缺专业岗位(全科医生、放射医生、B超医生、儿科医生),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3、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9月30日前。五、应聘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均采用网络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5月17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业务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后(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并完成诚信确认。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18日9时—5月19日15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注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
对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紧缺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核减岗位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栏目和拱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人事人才专栏上进行公告。
4、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时—5月22日16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招考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不开考岗位报考人员和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下午4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在通知的规定时间登录杭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业务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
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6、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现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